品牌拥有者通常会与被授权企业首先签订一份单品制造与销售协议,以特约经销的形式由被授权企业生产一件或几件单品,进而通过被授权企业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如果市场反馈较好,则将品牌授权给经营企业。如果反馈不甚理想,则作为该品牌的阶段性活动存在。活动完结后即告结束。这样使得授权双方都能够不受市场的影响而导致品牌影响力的下降。
品牌授权的期限是长期而持久的。每个授权企业都希望能够知名品牌在市场中尽快获得收益,因此在维护品牌形象与赚取市场利益之间必然要有一个平衡。而只有让授权企业拥有较长时间的品牌经营权之时,才不会逼迫被授权企业产生急功近利的行为。所以在授权品牌的期限往往是较为持久与长期的。例如欧莱雅获得ARMANI香水的授权使用时间已有20余年,国内的七匹狼和与狼共舞授权给浙江企业进行针纺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也已有7、8年的时间。
收益与支援同等重要。品牌不仅仅是两个合作企业的纽带,同样是合作企业的利益之源。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都会在市场经营中相辅相成。一方面被授权企业通过强大的品牌文化感染力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协助被授权企业更高的提升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作为被授权企业的专业产品丰富品牌主业经营,使得更多高级品牌能够成为消费者更易接受的“生活馆”。为品牌获取市场利益进行最大化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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