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2-29 16:27:48  文章作者:

  动漫产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喜爱的文化产品。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动漫产业也是确保国家的文化安全,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和鼓励下,我国掀起了发展动漫产业的热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自2004年以来,中国动漫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很多地方把发展动漫产业作为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出台了地方的优惠扶持政策;动画作品尤其是原创动画作品的产量迅速增加,2007年已完成10万分钟的动画长片。许多学校也陆续设立了动漫专业及动漫学院。

    但在动漫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动漫基地发展速度过快,数量过多,质量不高,重复建设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2月至今,我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共建设了60余个动漫(动画)产业基地,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25座大中型城市都建设有动漫产业基地。其中国家授牌的基地有42个,分别由文化部、广电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授牌。与韩国、日本、法国、美国等国家以一个城市为动漫产业中心向周边辐射的发展模式相比,我国的动漫产业可谓“遍地开花”,土地、资金、人力、物力的浪费都较大。
    在基地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基地的公共技术服务等平台没有真正建设起来,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且没有解决运营机制问题,设备使用率很低。一些地方以基地建设为名行“圈地”之实,打着建设基地的旗号获得低价的土地并进行商业开发,基地投资人变成了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60多个动漫基地的发展模式雷同,出现基地抢企业和基地资源闲置的现象。

    第二、多头管理,且权责不清晰,缺乏统一协调。

    动漫产业从创作、播映、出版到衍生产品生产等各个环节由多个部委同时管理。目前,动画片题材审批由广电总局主管,漫画出版审批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画片播出平台(电视台、电影院线)由广电总局主管,动画作品纸媒出版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漫舞台剧由文化部主管,商标注册由工商总局主管,知识产权保护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此外,动漫光盘出版审批、网络游戏审批、漫画与动画的进出口审批、动画教育培训、动画技术平台研发等由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不同部委交叉管理,各部委权责不清。从近年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分别批准各自的“动漫基地”、分别主办各自的“动漫论坛”,就可见问题之一斑。

    第三、企业数量虽大,但缺少龙头企业,缺乏优秀作品。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全国动漫类企业从120多家猛增到5470多家。在这些企业中,自主制作能力超过10部、10000分钟的企业目前只有三辰和宏梦两家,中小型“作坊式”企业占多数。这些企业主要依靠代加工盈利,原创动漫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盈利模式。据广电总局统计,2006年我国动画片产量为8.1万分钟,2007年超过10万分钟。在这些作品中,缺乏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优秀作品。

    第四、动漫教育盲目发展,毕业生不符合企业需要,人才结构明显失衡。

    人才问题是发展动漫产业的核心问题。目前,动漫产业发展上游缺少高端的创意、编导、项目管理方面人才,下游缺乏市场营销、国际授权和代理等方面人才。当前,与动漫相关的专业和院系快速膨胀,大部分动漫教育机构师资水平和硬件水平都较低,造成动漫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数量剧增,但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却相对缺乏。大部分毕业生形象设计、编创能力较低,多处于模仿阶段,缺乏创意。在开设动漫相关专业的千余所院校(包括中专及中专以上)中,多数仍在培育制作人员,使制作类人员严重过剩、创意及管理类人才严重缺乏的矛盾更加突出,人才整体结构更为失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明确各主管部门的权责,充分发挥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

    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文化管理机构,构建文化管理新格局。但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前,应采取如下措施改进管理方式:

    1、赋予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管理动漫产业的职权。应改变联席会议只是松散合作、缺乏管理职权的现状,提高联席会议的级别,赋予其统筹管理动漫产业的职权。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之下,加强各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能力。

    2、通过联席会议协调,明确文化部、广电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信产部等相关部委管理动漫产业的内容和范围,出台各部门管理的权责分工细则,避免重叠和交叉。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布各部委相关的行政许可内容和审批办法。

    3、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之下,各相关部委试点建立统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各部委协调一致、深度合作、信息共享的机制。

    二、建立统一规划,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动漫产业基地的管理。

    1、由联席会议对全国动漫产业发展布局进行统一规划,改变各地都在建动漫基地、多个地方都争创“动漫之都”的局面。在现存区域发展格局的基础上,选择一到两个具有产业集聚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城市作为发展动漫的中心城市。对中心城市的动漫基地在政策上进行一定倾斜,引导和扶持这些基地重点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平台、产品产权交易平台、衍生产品研发平台和融资平台,以推动产业集聚。对于正在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又没有被规划为中心城市的地区,敦促当地政府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作出城市特色,实现与中心城市的互补和协调。

    2、建立完善的动漫基地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对现有基地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基地进行整改。鼓励各省、各个基地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规划,不必大而全、小而全,要走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增进各个基地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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