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形象代言人——企业手中的营销利器
来源:不详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4-13 14:47:03  文章作者:赵妍妍

  任何新事物都有其产生的土壤,卡通形象代言人也不例外。据了解,如今几乎所有的少儿都对卡通作品非常痴迷,也有相当多的青少年和成年人也成了卡通迷。卡通文化随处可见,无论是电视、图书、报刊、广告、服装、玩具、书包、铅笔盒、电脑游戏软件……卡通文化,已在大都市烙下了很深的烙印。因此,有人戏言新世纪也将是一个卡通的世纪,卡通文化将影响下一代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生活趣味,人生理想。

  在全球多元文化大交流的国际文化环境中,外国卡通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冲击着国内的文化市场和传统文化在年轻一代心目中的地位,从而使人们不得不注意到它的文化传播、特别是跨文化传播的力量。卡通伴随着媒体的发展和文化的流动,通过各种渠道:官方的、非官方的;正版的、盗版的;大众传媒,或是互联网络,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来,人们对它的看法也随着了解的增多而由原来的排斥、蔑视变成了渐渐由“儿戏”升级了。

  近年来,我们发现周围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加入了“卡通一族”,他们对卡通的追捧较之孩童有过之而不及。卡通已经从儿童、青少年渐渐走向了成人。在美、日等卡通产业发达的国家中,就读者对象来说,卡通可分为儿童卡通、少年卡通、成人卡通甚至老年人卡通等几类。例如一向被我们认为是儿童卡通的《樱桃小丸子》就是一部专门针对年轻成年女性观众的卡通。“籍由深入地玩味这部卡通,那些20岁出头,熟知片中时代背景的女性,获得了一丝心灵的抚慰。最后证明,上百万属于(或者自认为属于)这一类型的女性投入了极高的忠诚度,不仅向下感染了跟小丸子同年级的小观众,向上更囊括了比小丸子父母更年长的老观众……”

  这一切,使“动画片=幼儿片”的狭隘定义被打破,并直接导致了受众层面的拓宽,可以说,卡通这股文化力量在中国正以迅猛之势成长。在卡通文化下成长起来的“卡通一族”也必将是现今消费市场不容忽视的生力军,这个群体将拥有无穷消费潜力,抓住他们的“心”,就等于抓住未来最大的消费市场,培养出一批潜在的品牌忠诚者。作为一种以说服为目的的传播活动,广告要投目标消费受众所好,用他们喜欢的方式与他们沟通,而卡通代言形式的广告设计无疑是有利于迎合这一消费者群体行为特征的。 

卡通形象代言人顺应了“体验营销”与“娱乐营销”的潮流

  “体验营销”源自于著名的经济学家派恩的“体验经济”,即超越“服务经济”的第四维经济形态。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派恩二世和詹姆斯?吉尔摩在他们1999年出版的《体验经济》中形象地提出:“以对蔬菜的生产和消费来说,当农民种菜并自给或出售时,这种经济是农业经济;当在工厂(或蔬菜大棚中)不受季节制约生产蔬菜并出售时,这种经济是工业经济;当饭店用蔬菜向顾客提供饮食服务时,这种经济是服务经济;当顾客买菜并进行野餐,在这一过程中获取享受时,这种经济就是体验经济。”当进入体验经济时代时,任何商品最终带给消费者的都是不同类型的体验,消费者最终是为他们获取的体验而付费,商品只是承载体验的媒介而已。

  如何在体验经济下进行 “体验营销”呢?体验营销是由体验者和体验标的描述的,它通过购买全程的信息控制使体验者的反应朝自己所设计的体验标的的预定轨道发展的过程。而卡通代言人可以说是“体验营销”中品牌与消费者沟通的一个载体或媒介,因为它可以赋予品牌与众不同的角色感,使消费者在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在对角色的感知、认同与模仿中获得一种与自身心灵相契合的感官、精神等全方位的感受——体验;在体验中,消费者自己的价值观念、性格特征、生活情调、身份表现等在角色身上又得以体现和认同。比如蓝猫咕噜噜,其核心体验者是儿童,其体验标的是象征某种个性的卡通文化,蓝猫的角色个性是“健康、聪明、好学”,那么其核心体验者儿童就应在购买的前、中、后全程感受到蓝猫的个性体验。

  “体验营销”最不可忽视的元素是娱乐元素。美国传媒咨询专家迈克尔?沃尔夫曾自问自答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个消费者的时间如此少,口味又如此善变的世界里,企业应如何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呢?一旦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企业可以加进什么来提高产品的价值,使产品更具吸引力?总之,有那么多相似的商品,企业要怎样让产品通过‘与我何干’或‘要买就买它’的试金石?答案只有8个字:‘娱乐内容’或‘娱乐元素’。”这里所说的“娱乐”一词,它所包含的因素应该是非常广泛的,只要是能够让人感到轻松有趣、跟休闲娱乐甚至是文化艺术有关的人、事、物,都将成为娱乐经济不可或缺的资源。这是因为,新经济背景下的消费群体正在进入休闲消费时代,人们在紧张的工作压力和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渴望回归人类的天性——通过娱乐,找回人生的价值和尊严;经济的独立和强大的消费能力使得现代青年人有条件表达这份天性,更有能力和必要去实现这份天性——欢乐消费、休闲消费。因而,我们看到从服装到饮料,从网络到家电,越来越多的品牌采用娱乐方式来演绎品牌的风格,所有的能够让人们快乐、享受的道具都搬上了企业的舞台,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演绎品牌,表达情感,吸引消费群体,达到互动的目的。

  生活中娱乐的元素无处不在,如何把娱乐和营销联系起来,关键在于是否善于挖掘和利用。当人们看腻了或者说是看“穿”了利用名人的娱乐营销手法时,聪明的企业看到了虚拟的人气卡通明星才正in,因为卡通人物和卡通片不再是儿童和青年人的专宠,它们也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童心未泯”的成年人。于是,我们看到了最善于打“美女俊男牌”的TCL也悄然把显示器产品的代言人换成了卡通人物“逗逗”;可口可乐率先在中国饮料市场倡导的角色行销,其代言人也是卡通,名为“酷儿”;肯德基、麦当劳争相引入新潮卡通人物为新产品“贴金”;就连北京市公安局也把人民警察的形象用卡通人物向老百姓诠释。一股引领企业界的卡通潮流正从日本、韩国刮向中国,向美女俊男发起挑战。没错,卡通可以玩出更多的花样。卡通能根据产品的特点被设计成人性化的形象,还可以为它们编造一些生动、有趣的故事,赋予它们鲜活的个性特征。如可口可乐的“酷儿”被描绘成一个年龄在5—8岁的,乐于扮酷,常常喜欢自我陶醉的孩子,喜欢冲凉、晒太阳、喝饮料、做家务,最喜欢与5—12岁的小朋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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