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产动漫“天眼”要打著作权官司
来源:每日商报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9-12 09:49:01  文章作者:

      杭产原创动画“天眼”问世以来一直颇受小朋友喜爱。然而,“天眼之父”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却因这个动漫形象的使用费问题,将杭州某旅游用品厂告上了法院。昨天,杭州滨江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这是该院享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权以来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南 undefined undefined公司诉称,2005年7月28日,他们与被告签订了《品牌授权使用协议书》,约定从2005年7月28日到2007年7月27日的两年内,被告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销售“天眼”品牌纸巾,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品牌使用费11万元,并缴纳保证金3万元。

    协议签订后,被告只缴纳了3万元保证金,品牌使用费至今分文未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品牌使用费14万元。

    通常,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今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指定滨江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以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由此该院成为杭州市惟一被授权审理知识产权部分民事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据悉,此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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