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光头强、熊大等出没 常熟7家店被授权生产商告上法庭
来源:不详 点击数:   录入时间:15-08-22 16:18:17  文章作者:未知

    卡通人物、卡通图像不能随便使用,否则涉嫌侵权,这种事情可不止发生一次两次了。最近,常熟市场上有7家店被人给告上了法庭。7名被告无不感慨:售假侵权,得不偿失。
    随着儿童动漫影视作品《熊出没》的热播,“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卡通形象深入人心。萌货人人爱,商家趋之若鹜,卡通形象相关的周边产品出现在大街小巷店铺柜台。但麻烦也因此而来,最近,常熟市场上7家批零兼售商因销售“山寨”“熊出没”毛绒玩具涉嫌侵权,分别被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商告上法庭。
    据了解,“熊出没”动漫影视作品系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制作发行,于2012年春节开始在央视播出,曾获中共中央宣传部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殊荣,其系列卡通动漫形象等也因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而具有巨大商业价值。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授予深圳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在毛绒类衍生产品上,专有使用其《熊出没》作品及作品中卡通形象的权利以及在中国大陆以自己的名义维权的权利。
    常熟涉案的7家批零兼售商因销售了未经授权许可的“熊出没”中“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卡通形象毛绒玩具而侵害了原告著作财产权。为此,原告深圳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走上诉讼维权之路,对7家涉案批零兼售商分别提起了3万元的侵权赔偿之诉。
    今年6月初,常熟法院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了上述案件,其中有6起案件的被告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有1起案件被告和原告达成和解,在承诺停止侵权的同时支付了一定经济赔偿。



文章关键字熊出没  卡通授权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 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idtop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Copyright © 2002-2012 Idto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创卡通品牌授权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 020-86060952 电子邮箱: idtop2006@163.com QQ20660963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30794759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ICP备12063329号 技术支持: 搜索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