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8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9-06-04 17:37:22  文章作者:未知

《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8 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粤地税发 [2008]208 号)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指引》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了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广州市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8 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粤地税发 [2008]208 号),特别梳理编制了《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指引》,使中小企业更明白地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期为第二期,将介绍动漫企业中小企业、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动漫企业:减按 3 %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动漫产品和企业的范围及管理办法,其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 3 %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相关政策规定:

   1. 动漫企业及产品,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动漫企业及产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动漫企业及其产品,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2. 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2) 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 以上;

(3) 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 50% 以上;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5) 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6) 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 8% 以上;

(7) 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8)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3. 企业认为符合认定标准的,可向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本行政区域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 以下称省级认定机构 ) 提出认定申请。

  须报送的书面材料: 1. 省级认定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有效的“动漫企业证书”以及本年度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列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经认定的动漫企业持上述书面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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